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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印发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7.5亿吨标准煤左右,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原油稳产增产,天然气较快上产,煤炭产能维持合理水平。结构转型深入推进;质量效率稳步提高。 《意见》首先提出要着力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夯实化石能源兜底保障基础,大力提升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水平。要夯实化石能源生产供应基础。积极推动玛湖、富满、巴彦及渤海等原油产能项目上产,加快建设陕北、川南、博孜—大北等重要天然气产能项目。抓紧抓实“五油三气”重点盆地及海域的油气增产上产,推动老油气田保持产量稳定,力争在陆地深层、深水、页岩油气勘探开发、CCUS促进原油绿色低碳开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意见》提出,应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在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积极推进核电水电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加快培育能源新模式新业态等。在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方面,应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步提升煤炭洗选率,开展富油煤分质分级利用示范,提高清洁煤和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促进油气上游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加快培育能源新模式新业态上,强调要积极推动氢能应用试点示范,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种路径和可推广的经验。 《意见》同时提出,要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如要巩固拓展战略性优势产业。加快攻关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绿氢制储运用技术,推动储能、氢能规模化应用。还要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积极开展电厂、电网、油气田、油气管网、终端用能等领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建设,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感知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促进源网荷互动、多能协同互补。 (来源: 中国化工信息网 2023-4-18)
2023
04-24
国家发改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加强与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的有效衔接,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导向,补充完善节能审查变更、节能验收、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条件等制度要求,调整优化省级节能审查权限、强化节能审查服务指导等重点环节,并进一步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办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节能审查工作导向,加强《办法》与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的有效衔接,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导向,在节能报告编制和审查中对项目的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原料用能、碳排放等数据提供和应用提出要求。 二是补充完善制度要求。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协调联动。优化节能审查变更、节能验收、节能审查意见逾期、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条件等既有制度,完善节能报告编制和审查要求,补充跨区域和打捆项目审查、项目数据调度等必要管理规定。 三是调整优化重点环节。将省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5000吨标准煤提高至1万吨标准煤,提升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管精管好。聚焦节能审查行政许可关键环节,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细化审查受理、逾期重新审查等环节规定,强化节能审查服务和工作指导要求。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节能审查有关情况作为节能监察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明确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为推动节能审查制度落地落实,《办法》对以下几方面工作作出了规定: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衔接。《办法》明确部门管理职责,有效压实各方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节能审查相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各地新上重大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对本地区节能审查工作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特别是节能审查机关与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为不同部门的,要加强部门间的工作衔接。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强化了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全国节能审查动态监管,对各地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节能审查机关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节能审查信息的统计分析,作为研判节能形势、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是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办法》细化未批先建、以不正当手段通过或逃避节能审查、未按规定开展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等情况的处罚处置措施,明确节能审查机关、节能服务机构、节能评审机构等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强调要将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2023-4-10)
04-20
国家能源局:以数字化智能化助力油气绿色低碳开发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油气绿色低碳开发利用。 《意见》提出两项基本原则。一是以需求为牵引。要针对电力、煤炭、油气等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需求,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融合应用,急用先行、先易后难,分行业、分环节、分阶段补齐转型发展短板,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二是进行数字赋能。发挥智能电网延伸拓展能源网络潜能,推动形成能源智能调控体系,提升资源精准高效配置水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煤炭和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全链条和各环节的覆盖应用,提高行业整体能效、安全生产和绿色低碳水平。 《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激活,一批制约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能源系统智能感知与智能调控体系加快形成,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能源系统运行与管理模式向全面标准化、深度数字化和高度智能化加速转变,能源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能源系统效率、可靠性、包容性稳步提高,能源生产和供应多元化加速拓展、质量效益加速提升,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对能源行业提质增效与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的支撑作用全面显现。 《意见》强调,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油气绿色低碳开发利用。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专业软件研发,推进数字盆地建设,推动油气勘探开发数据库、模型库和样本库建设。推动智能测井、智能化节点地震采集系统建设,推进智能钻完井、智能注采、智能化压裂系统部署及远程控制作业,扩大二氧化碳驱油技术应用。加快智能钻机、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感知系统等智能生产技术装备在石油物探、钻井、场站巡检维护、工程救援等场景的应用,推动生产现场井、站、厂、设备等全过程智能联动与自动优化。推动油气与新能源协同开发,提高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调控水平,强化生产用能的新能源替代。推动油气管网的信息化改造和数字化升级,推进智能管道、智能储气库建设,提升油气管网设施安全高效运行水平和储气调峰能力。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炼厂升级建设,提高炼化能效水平。 《意见》还强调,推动共性技术突破。推动能源装备智能感知与智能终端技术突破,推动能源系统智能调控技术突破,推动能源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突破。 《意见》同时指出,健全发展支撑体系。增强能源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能源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与共享应用,完善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标准体系,加快能源数字化智能化人才培养。 (来源:中国化工报 2023-4-6)
04-10
天津市出台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3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5年底,天津市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和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强、结构布局科学、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带动周边区域及相关产业发展。 《方案》提出,天津市石化化工行业年均产值增长10%以上,形成全国重要的炼化一体化生产基地,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新增2至3家规模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15至20家规模超过10亿元的骨干企业及一批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家,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创新平台20个以上。 《方案》要求,发挥“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作用,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在高端聚烯烃、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功能膜材料等化工新材料以及电子化学品、生物质化学品、资源回收利用、节能低碳等领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 《方案》明确,南港工业区是天津市新建石化化工项目的主要载体,除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外,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南港工业区。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和导向的现有石化化工生产企业逐步搬迁进入南港工业区,提高产业聚集度,实现园区化、集约化发展。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化工集中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现有在津石化化工产业聚集区控制发展,除改扩建、技术改造、安全环保、节能降碳、清洁能源以及依托所在区域原材料向下游消费端延伸的化工新材料等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石化化工项目。 天津将依托中国石化南港乙烯和渤化两化搬迁项目原料资源优势,在特种烯烃衍生物、先进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及专用化学品领域,打造一批细分产业链,重点发展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合成塑料等三大合成材料及下游高端精细化工品。利用产品链延伸产业链,发展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ABS、PVC等产品。利用高新技术做强产业链,发展新型工程树脂、高档内饰材料、航天航空特殊材料等。利用循环经济做优产业链,发展碳酸乙烯酯、草酸二甲酯、碳酸二甲酯、可降解PVC及PP等产品,实现石化化工产业上下游产品联动发展。 在政策、金融支持方面,天津将完善石化化工产业配套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中试项目管理办法;研究设立石化化工产业发展基金,用足用好海河产业基金、滨海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加速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以“产业链重点企业+金融服务专班”为抓手,组织金融机构对接重点企业。 据悉,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 来源:卓创资讯 2023-3-27 )
04-04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
为持续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也是推动全社会节能降碳的重要支撑。截至目前,已发布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108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66项、推荐性节能国家标准190项,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十四五”节能降碳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节能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标准制定修订效率不高、指标不够先进、覆盖范围不广、应用实施力度不足等。 《通知》围绕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强化能效领 先正向激励、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等4个方面,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方面。一是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组织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明确工业、能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明确重点用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准入值、限定值的取值原则,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三是持续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明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各级指标的取值原则,支撑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四是不断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补齐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短板,完善配套体系建设,统筹开展节能和碳排放标准研究制定。 在切实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压实用能单位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标准要求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合理用能、高效用能。二是严格执行节能国家标准。要求在项目节能审查、能效标识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政府采购等环节严格落实节能标准。三是切实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节能监察、产品质量抽查、信用管理等方式,做好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在强化能效领先正向激励方面。一是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对改造后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积极支持。二是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完善政府采购、税收、金融等支持措施,加强对能效领先企业和项目的正向激励。 在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方面。一是强化节能标准化工作数据支撑。通过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等,提升节能标准制修订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节能标准实施评估和反馈机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法,建设统计分析点,定期开展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三是统筹做好节能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鼓励各有关方面支持节能标准创新和节能标准化服务业发展。 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强制性能效标准,是满足节能管理的基本要求,依法必须执行。《通知》提出,重点用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分为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其中先进值对标国内或国际同行业能效领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行业前5%左右的能效水平;准入值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等新增产能必须满足的能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行业前20%左右的能效水平;限定值是存量企业生产必须达到的能效水平,应以淘汰一定比例的现有高耗能落后产能为取值原则,在基于节能改造的基础上淘汰20%左右的落后产品和产能。《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涉及的行业,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准入值、限定值,应与现行标杆水平、基准水平保持协调。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分为3级(部分为5级)。其中1级水平应对标国内或国际同类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领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同类用能产品设备前5%左右的能效水平;2级水平作为节能产品认证依据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依据,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同类用能产品设备前20%左右的能效水平;3级(或5级)水平是用能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根据各类用能产品设备的技术特点及能效现状,原则上应淘汰20%左右的落后用能产品设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涉及的产品设备,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1级、2级、3级(或5级)应与现行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保持协调。 (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2023-3-21)
03-24
工信部: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发旅游项目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为加强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提升中国工业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提出“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 国家工业遗产,是指在中国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遗存。国家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是指代表国家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 “国家工业遗产的利用,应与城市转型发展相结合,注重生态保护、整体保护、周边保护,与自然人文和谐共生。”《管理办法》提出,鼓励和支持大运河、黄河、长江沿线城市和革命老区、老工业城市通过国家文化公园、工业遗址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老工业城市搬迁改造系统性参与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国家工业遗产的宣传报道和传播推广,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业文艺作品创作、展览、科普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等工业精神,促进工业文化繁荣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依托国家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发掘整理各类遗存,完善工业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支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旅游线路。 同时,鼓励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鼓励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培育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工业文化研学课程设计,开展工业科普教育,培养科学兴趣,掌握工业技能。 (来源:人民网2023-3-14)
03-18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全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推进计划的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法治保障、严格产权保护,坚持改革驱动、质量引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持续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方案》从四个方面部署14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行政保护法治保障,深入实施《意见》及其推进计划,切实发挥执法保护标准指南作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实施,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二是筑牢行政保护工作基础,持续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扎实推进商标保护执法案件指导,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保护,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护航第19届亚运会、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系列飞行任务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突出民生领域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保护,聚焦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关键环节,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保护;四是优化行政保护工作机制,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探索数字化保护新模式,着力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方案》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业务指导,要注重协同联动,加强宣传培训。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方案》部署安排,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各项部署任务落地见效,并将各地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范围,持续提升全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水平。 (来源: 知识产权局网站 2023-3-8)
03-13
国资委:坚持以市场化原则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 优化和结构调整
2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面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杰明表示,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是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先后完成27组49家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国务院国资委新组建、接收13家企业,监管中央企业的数量从116家调整至98家,有力促进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翁杰明从四方面阐释央企重组整合的重要成果。一是增强了重要能源资源的支撑托底能力。比如,通过新建中国矿产资源集团、中国稀土集团等企业,有力维护重要能源资源安全;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的“两化”重组,中储粮与中粮集团的股权合作,为国家粮食、种业安全提供了保障。 二是提高了国有资产资源配置效率。比如,国家管网成立后,通过对原三大石油公司8.9万公里油气管道的整合,促进了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向全社会公平开放;中国铁塔组建以后,新建基站共享率从14%提升至80%以上,节约土地5.5万亩,减少投资1760亿元。 三是提升了产业竞争力。比如,中远集团与中国海运重组后,在综合运力、集装箱码头吞吐量等多个方面实现了“全球第一”,牵头成立的海洋联盟具有广泛影响力;鞍本强强联合,宝武并购马、太、重、新等钢企,提升了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通用技术集团整合机床行业多家企业,有力突破高端机床瓶颈;医疗、检验检测等领域资源整合加快,“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就意味着能够促进竞争力更强。 四是推动了新兴产业布局。比如,成立中国星网,也就是卫星互联网集团,加大了新一代通信技术布局力度;新设中国物流,促进了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将持续用好重组整合这个重要抓手,从坚持以市场化原则、瞄准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资源高效配置等四方面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来源于:中国化工信息网 2023-2-28)
03-03
国家标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发布实施
为加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42300-2022)已于近期发布实施。 目前精细化工生产多是间歇或半间歇反应,原料、中间产品及产品品种、工艺复杂多样,反应过程中伴随大量放热,具有反应容易失控的风险特点,是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通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按照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开展安全设计,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明确安全操作条件,对保障精细化工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是在进一步吸纳国内外精细化工行业发展的先进实践经验基础上,将《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升为国家标准。该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重点评估对象,规定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要求、评估基础条件、数据测试和求取方法、评估报告要求等主要内容。标准以感知、评估和防控风险为目标,建立了量化的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的评估标准体系,并根据不同的反应工艺危险度,从工艺优化设计、区域隔离、人员安全操作等方面提出有关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建议。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强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支撑保障精细化工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来源:中化新网 2023-2-17)
02-24
应急管理部:“五个坚持”推进危化品安监上台阶
2月8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总结通报202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情况,分析问题,研判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任务。会议强调,要狠抓“五个坚持”,全力推进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2022年,全国危化安监系统和各有关中央企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三件大事,化工和危化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但危化领域固有风险大,一些老大难问题尚未根治,各地区、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毫不懈怠抓好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狠抓“五个坚持”,全力推进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坚持目标导向,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目标;要坚持预防为主,把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作为抓好安全治理的行动方向;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深化重大安全风险整治作为突出任务;要坚持斗争精神,把压实各级各方责任作为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有力抓手;要坚持守正创新,把实现危化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终极追求,不断开创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2023年,各地区、各单位要继续坚持“一防三提升”总体思路,聚焦“十四五”危化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实施,固化、深化、拓展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集中治理成效,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数字化、精准化、系统化水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典型事故,推动全国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2023-2-14)
02-15